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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分批次恢复教职工到校正常上班的
通 知
各科(部)室:
根据《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9号、《辽宁省2020年普通高中高三年级春季开学时间公告》和《朝阳市2020年高三、初三和中职三年级春季学期开学方案》精神,结合当前疫情形势和实际工作需要,经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4月13日(星期一)起按照错时错峰原则,分批次恢复教职工到校正常上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上班人员安排
1、第一批次:校办、党办、人事科、教务科、学生科、财务科、安全办、招生办、培训就业科、总务科、宣传科、团委、工会、函授办、网络中心,各教研部正副主任、高三及中职毕业升学班班主任。
2、第二批次:高三及中职毕业升学班任课教师。
3、第三批次:其他教职工。
二、上班时间安排
1、第一批次自4月13日起恢复到校正常上班,具体工作由本科室负责人进行安排。
2、第二批次自4月20日起恢复到校正常上班,具体工作由教务科、各教研部进行安排。
3、第三批次自学校正式开学日起恢复到校正常上班,上班时间另行通知。
三、有关工作要求
1、继续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恢复到校工作的教职工进入校园,必须接受体温检测,并严格履行登记签到手续。
2、未恢复正常上班的教职工,继续采取居家办公的方式,做好开学准备、线上教学和科研工作。
3、进入校园的教职工一律佩戴口罩,不聚集、不串岗、多开窗、勤通风。
4、有疫区旅居史、探亲史、访友史、与已发病例接触史,有疑似症状或境外、省外反朝居家隔离未满14天等情况的教职工暂缓返校,并按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另行履行审批手续。
朝阳市财经学校新冠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20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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