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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财经学校(艺术高中)对学生课外读 物管理办法(暂行)
朝阳市财经学校(艺术高中)对学生课外读
物管理办法(暂行)
为保证在校学生课外阅读时让学生读好书,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提高自身素养,我校按教育部要求对以下类课外读物禁止学生阅读并严禁带入校园。
中小学课外读物负面清单是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不适合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的图书,这些图书主要包括: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所有学生严禁阅读此类读物,班主任利用晨读期间每天对班级内学生进行检查,发现此类读物马上没收,学生科对于阅读此类读物学生进行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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