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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就业
招聘服务工作实习人员简章
招聘服务工作实习人员简章
一、工作岗位
领导办公、会议、就餐服务人员。
二、岗位条件
(一)政治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作风正派,忠诚老实;
2. 遵守宪法和法律,本人、家庭成员、亲属无违纪违法及受处分记录,无参加练习“法轮功”等反动邪教或其他非法组织,无与有政治问题的人发生联系;
3. 本人无因社会交往复杂或因社会、家庭、婚姻、工作等矛盾,产生不安全因素;
4. 中共党员优先。
(二)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职高、中专、大专院校空中(高铁)乘务、酒店服务、旅游管理等专业在校学生;
3. 领导办公、会议、就餐服务人员为女性,年龄18周岁-22周岁;
4. 净身高163cm-175cm;
5. 五官端正,举止大方,形象气质佳;
6. 口齿清晰,普通话标准;
7. 情绪稳定,吃苦耐劳,服从分配,听从指挥。
(三)身体条件
1. 身体健康,无肢体残缺或畸形;
2. 无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及相关患病史;
3. 双裸眼视力分别在0.6以上,无色盲、色弱、斜视、夜盲;
4. 身体外露处无纹身、刺字。
三、招聘程序
按照预选、面试、体检、政审、报到程序进行:
(一)协调地方有关部门组织学校进行预选;
(二)工作人员对预选入围学生进行面试;
(三)学校组织面试合格人员在当地资质医院进行体检;
(四)协调当地公安机关对预选入围学生进行政审;
(五)经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签订实习协议,统一组织来机关报到。
四、工作期限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采取实习加就业的形式,实习期为1年,实习期满表现优秀者可签订劳动合同。实习生及合同制员工均为非在编人员;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
五、工资收入
(一)第一年为实习期,发放实习补助,前6个月每月2000元,后6个月每月2500元;
(二)按规定发放班(组)长岗位津贴、防暑津贴;
(三)按规定每月核发加(值)班费;
(四)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综合月收入5000-6000元,每年适度增长。
六、福利待遇
1. 在机关院区安排4人或5人间集体宿舍,按规定在机关食堂就餐;
2. 发放工服及劳保用品;
3. 每周组织一次服务培训,适时开展礼仪培训、形象提升等专项培训;
4. 适时组织集体过生日、看电影、旅游、联欢会等活动;
5. 每年组织一次体检;
6. 工作满一年,按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放弃年休假的给予适当经济补偿;
7. 实习期间,为个人购买一份人身意外险;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后,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我单位委托地方有关部门、学校帮助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形式,不在网络、报刊上发布任何招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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