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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动态聘任方案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提高自身政治和业务素质,始终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和良好的敬业精神,努力建设一支与国家重点建设示范学校相适应的教职工队伍,早日实现学校办学目标,经学校研究2005年继续对具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实行动态聘任,具体方案(本方案以2004年1月7日职代会讨论通过的《朝阳财经学校首次专业技术职务动态聘任方案》为依据)如下:
一、聘任范围
凡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以上且曾聘任过拟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除外)均属动态聘任范围。
二、聘任条件
1、具备任职资格满一年以上。
2、聘任前一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
三、聘任原则
动态聘任是我校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实施这项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客观公正,注重实效,择优聘任”的原则。
四、组织领导
成立动态聘任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亲自负责,成员由校有关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科,具体承办聘任等相关事宜。
五、聘任办法
1、聘任指标
①高级讲(教)师的聘任指标按中专部、高中部、兼职教师三块进行分配,各块的聘任指标为:
设岗总数-不属动态聘任范围高职数
本部待聘高职人数╳
学校待聘高职总数
②讲师(一级教师)的聘任指标按中专部、高中部、兼职教师三块进行分配,各块的聘任指标为:
设岗总数-不属动态聘任范围人数-具备高职资格聘为中职人数
本部待聘中职人数×
学校待聘中职总数
③其他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指标以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所设岗位数为准。
说明: 在计算教师聘任指标时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进行,如因舍位产生空余指标时,按照综合高中、中专部、兼职教师的顺序进行增加,如因进位而出现指标超出的情况时,按照兼职教师、中专部、综合高中的顺序核减。
2、聘任顺序
以拟聘任时间前一年度全员量化考核分数为基础分,取得拟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时间每年加1分(按实年计算),从取得拟聘任职务资格前一年度开始(指2001年以后各年度)年度考核优秀1次加2分,教龄每年加0.2分,然后根据总分在聘任指标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聘任。
凡对学校做出突出贡献的、给学校带来重大效益的、为学校赢得特殊荣誉的,经学校考评委员会认定,可予以优先聘任,但所占聘用指标不能超过总聘任指标的5%。
3、聘任程序
凡属聘任范围内人员一律先行解聘,然后由个人提交聘任申请,对于不能聘为所具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自然聘为下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由动态聘任办公室准备有关聘任资料,初步审核聘任结果,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办理相应聘任手续等。
六、聘任时间
聘任时间为2005年7月至2006年6月。
七、工资待遇
所聘专业技术职务高于原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按照国家有关工资政策兑现新任职务工资,低聘人员工资比照同等条件人员重新核定。工资从新聘职务时间的下一个月开始执行。
八、本方案由人事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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