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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对2020年量化考核分数的通知
关于核对2020年量化考核分数的通知
各教研部:
现将2020年所属教师全员量化考核能、勤、绩(70分)的统计分数予以公示,望所有教师仔细核实,如有疑义,请于2021年5月26日(周三)16:00前以教研部为单位统一反馈到教务科;如无疑义,将此分数作为2020年全员量化考核能、勤、绩(70分)的考核上报人事科,有关说明如下:
1、本表考核总分数为70分,其中:
(1)教学方法、组织教学及掌握教学能力6分、编写教案4分、批改作业2分由各教研部分等赋分,等级比例分别为30%、50%、20%;
(2)教学文件4分、听课2分由教务科检查赋分;
(3)教学效果:第一项3分由主管校长、教务科长分等赋分后计算平均值;第二项2分由教研部主任分等赋分(教研部主任由主管校长和教务科长赋分);第三项2分由教师互评分等赋分;第四项3分由学生测评赋分。
(4)教书育人2分由学生测评赋分。
(5)工作态度与敬业精神10分:由主管校长、教务科长、所在教研部主任测评按等(10、9、8)赋分,计算平均分。
2、教学工作量40分:
(1)上课课时=课时数+教案数×0.35。
(2)辅导包括计算机水平测试辅导、职业资格辅导、技能大赛等课时,加课课时折半加入。
(3)其他工作量由各教研部统一统计上报教务科。
3、课时标准:按2012年7月职代会通过方案执行,教研部主任(含主持工作的副主任)的工作量为4节/周,专职教师的工作量为10节/周,教研部副主任、班主任、兼职教师的工作量标准为5节/周。
由于受疫情影响,2020年全年课时标准以半年计算,上半年所有线上线下课时作为超工作量计算加入。
教务科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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