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朝阳市财经学校官方网站!0421-2979000
德育工作
各市(不含大连)财政局、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 关省直部门: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 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按照《财政 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 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 号)等有关要求, 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奖助学金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增加高等教育阶段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名额,提 高奖助学金标准
(一 )增加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提高奖励标准。
从 2024 年起,全国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由每年 6 万名增 加到 12 万名,我省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名额由国家统一核定,奖 励标准由每生每年 8000 元提高到 10000 元。
(二)增加本专科生省政府奖学金奖励名额、提高奖励标准。
从 2024 年起,全省本专科生省政府奖学金奖励名额由每年 1500 名增加到 3000 名,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 8000 元提高到 10000 元。
(三)提高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从 2024 年起, 将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 5000 元提高到 6000 元。
(四)提高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从 2024 年秋季学 期起,将本专科生(含预科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 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 3300 元提高到 3700 元,具体标准由高 校在每生每年 2500—5000 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3 档。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 准由每生每年 3300 元提高到 3700 元。
(五)增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从 2024 年起,全国研究 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由每年 4.5 万名增加到 9 万名,其中:硕士 生由 3.5 万名增加到 7 万名,博士生由 1 万名增加到 2 万名,我省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由国家统一核定。
(六)提高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支持标准。从 2025 年起,提高
省属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省级财政支持标准,其中:硕士生由 每生每年 8000 元提高到 10000 元,博士生由每生每年 10000 元提 高到 12000 元。省属高校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 服务等因素,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奖励标准 (可分档设定奖励标准),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最高不超过 硕士生每生每年 20000 元、博士生每生每年 30000 元。研究生学 业奖学金名额分配应向基础学科和国家急需的学科(专业、方向) 倾斜,向拔尖创新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倾斜,向学术型研究生倾 斜。各市可根据本次调整精神并结合实际,完善本地区对所属高 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支持政策。
二、提高高中阶段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扩大中等职业学校 国家助学金覆盖面
(一)提高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从 2025 年春季学 期起,将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 2000 元提 高到 2300 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 1200—3500 元范围内 确定,可以分为 2—3 档。
(二)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覆盖面、提高资助标准。
从 2025 年春季学期起,将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全 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 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 每年 2000 元提高到 2300 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 1200—3500 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 档。
三、切实抓好政策落实,及时分配下达新增名额和奖励资助资 金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基础工作。 各市财政、教育、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和学校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奖 助学金调整政策,以及《财政部 教育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 总局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
188 号),修订本地本校奖助学金政策,强化政策落实落地力度。 各市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学生人数、资助范围、 资助标准等基础数据的审核工作,对上报的可能影响资金分配结 果的有关数据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各市教育、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组织学校做好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评 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工作,做好 2024 年本专科生、研究 生国家奖学金,以及本专科生省政府奖学金名额增补工作。
(二)落实经费责任,强化资金管理。 本次政策调整所需资 金,继续由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和市县(区)财政按照现行渠道 和分担方式共同承担。各市要按照《辽宁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 法》(辽财教规〔2023〕8 号)有关要求,统筹安排省以上转移支 付资金和本地区应承担的资金,及时下达预算,加强资金管理, 及时足额将国家和省奖助学金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学生手中。省教 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等部门对资金使用和 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升资助成效。 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 认真学习、准确把握国家和省奖助学金政策调整内容,通过多种
形式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确保学校和学生应知尽知,切实打通政 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不断提升资助育人水平。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 本通知为准。本通知未规定事项,按照原政策执行。
朝阳市财经学校
快手二维码
数字化校园
版权所有 © 朝阳市财经学校 辽ICP备19017255号-2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锦州
版权所有 © 朝阳市财经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