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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服务
收入管理制度
一、学校各项收入(收费)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科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其它任何部门不得私设收费项目进行收费。
二、组织收入要严格遵守国家政策规定,各项收入的来源应当合理合法。
三、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调整收费范围和标准,必须按规定程序报经有关部门批准。
四、必须按规定使用财政、税务等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
五、做好票据管理工作。票据应有专人答理,建立票据台帐,做好票据的保管和序时登记工作。票据应当按照顺序号使用,不得拆本使用,做好废旧票据管理。
不得违反规定转让、出借、代开、买卖财政票据、发票等票据,不得擅自扩大票据使用范围。
六、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政策,票据和所收款项要严格执行“票款分离”制度,收入要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保证票据和款项日清月结。
七、取得的各种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帐外设帐,严禁将单位有关收入以任何形式直接计入工会食堂帐目。
八、学生应交的学费和宿费等原则上必须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完成,学生科、班主任要做好催缴工作。
2016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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